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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不會做菜,就想學人家做麵包?? 嘿,會不會太不自量力阿?

先來看看我第一次做麵包的成品吧!!
(一定要強調是第一次!! 第一次阿....在這之前,我想也不敢想,我會有親手做麵包的一天...)


(嘻嘻....我的新麵包刀一起入鏡)


怎樣?雖然照片拍得不怎麼厲害(好羨慕別人都可以拍出那種讓人滴口水的照片阿) ....
但....果然是個麵包!! (得意)


好啦,其實不是我厲害,也不是我有天分,而是發明這個麵包做法的作者實在是太有才了!!他自己都聲稱,這個麵包連四歲小朋友都會做!!所以,就算我做出來了,也不過證明我有四歲小朋友的程度阿阿阿阿阿....


會做起這個麵包,是因為我們買了個漂亮鮮橘色的Le Creuset 鑄鐵鍋 (在這邊買,價格只要台灣的一半!!! ),為了善用我的小橘,我不時會上網找些鑄鐵鍋的食譜,無意中就找到了這個由紐約Sullivan Street 麵包店的Jim Lahey 先生發明的 No-Knead Bread (免揉麵包)

沒錯,這個麵包就是用鑄鐵鍋烤出來的!看到這裡,有沒有很想趕緊去買個鑄鐵鍋呢?廢話不多說,來看看這個麵包怎麼做吧!

先看New York Times 採訪Jim Lahey 先生的示範作法:(要做的人最好看一下,比較清楚)


當我看完這段影片,整個晚上就一直跟林老爺念著我要去買instant active yeast (速發酵母),因為這個麵包只需要很簡單的三樣材料:麵粉、鹽、酵母。

接下來,我用中文簡單地把作法介紹一下吧!

必備的設備:
1. 蓋子可進烤箱的鑄鐵鍋 (若蓋子的把手不耐熱,可以拆下來然後用錫箔紙塞好)
2. 大烤箱,必須可設定溫度。

所需時間:大約1/21 小時,加上14~20小時麵糰發酵時間 
(時間雖然很久,但都是讓麵糰放著自己發酵,你不用作事啦)

材料:
中筋麵粉 (all-purpose or bread flour)3杯做麵團,多預備一些整麵團時用來防止沾黏
速發酵母 1/4 茶匙
鹽 1又1/4茶匙
玉米粉或麥麩 (看你要不要都可以)
(註:1杯=250ml)

作法:
1. 準備一個大碗,將三杯麵粉、1/4茶匙酵母和1又1/4茶匙鹽拌勻。加入1又5/8杯水,攪拌至均勻;用保鮮膜蓋起來,讓麵糰在室溫約70度F (約21度C) 自己發酵12~18小時。
(凱莉註:我試過12小時和18小時,個人認為18~19小時比較好喔)

---------忘了拍照片----------

2. 12~18小時後,當面團表面有許多泡泡洞洞時,麵團就差不多發酵好啦。在工作檯上灑一些麵粉防止沾黏,將麵團倒出來,再撒一點麵粉在他表面,然後將麵團對折1~2次。鬆鬆的蓋上一層保鮮膜讓麵團休息15分鐘。
(正在保鮮膜下休息的麵團)

3. 使用足夠的麵粉來防止麵團沾黏工作檯或是你的手,輕快地將麵團整成圓形,用一條純棉毛巾將麵團包起來 (毛巾先鋪在桌上,灑一些麵粉或玉米粉/麥麩,將麵團剛剛折過的那一面向下放在毛巾上,麵團上頭再撒一些麵粉、玉米粉或麥麩,再把毛巾另一頭折上來蓋住);讓麵糰再發酵2小時。

(我麵粉跟玉米粉灑超多的....因為我本人第一次做、技術很差、麵團很黏,很難整形....沒辦法,只好多灑點麵粉比較好弄)

(注意我Le Creuset 的鍋把被我拆下來,改塞錫箔紙,因為鍋把是塑膠的不耐熱)




4. 在麵團發好前至少半個小時,將鑄鐵鍋含蓋子放進烤箱,一起預熱到450度F(約232度C),麵團發好後,將麵團剛剛折過的那面向上,放入鑄鐵鍋中,蓋上蓋子烤30分鐘;然後打開蓋子再烤15讓表皮烤成漂亮的金黃色。


(麵粉/玉米粉灑太多的缺點是烤完表面會沾很多粉,那些粉可以吃,但就是比較醜啦)



重點是,吃起來如何呢?

說實話,我們這些從小在台灣被養壞胃口,習慣各種口味美味又鬆軟的麵包的人,會覺得不怎麼樣!看材料也知道呀,就是麵粉嘛~~~所以做出來的麵包也就是單純的麵包味。但在美國這邊,麵包就是單純的麵包、全麥、法國麵包....所以這麵包在美國可是相當火紅的喔!

尤其他最有貢獻的地方,應該是在於讓任何人(即使你不懂做麵包),可以輕鬆地在家自己做麵包,想想每天可以自己烤麵包、吃剛出爐的麵包當早餐或是下午茶,是不是很棒呢?吃的時候,趁熱抹一點香蒜奶油,或是冷了就再進烤箱略烤一下,單純的麵粉香、搭上香蒜奶油香,吃起來其實也相當不賴喔!!



最後附上New York Times 的報導連結和原文的食譜,有興趣的人可以去參考看看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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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arriewut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